福建省首个婚姻家庭审判庭——福鼎市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6月4日揭牌成立。
地处宁德市的福鼎市法院率先探索与创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机制,结合婚姻家庭审判实际于今年5月经中共福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全省首个婚姻家庭审判庭。其主要职责为:审理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的一审刑事案件;审理婚姻纠纷,赡养纠纷,抚养、扶养费及抚养、扶养关系纠纷,继承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及其他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的一审民事案件。
福鼎市法院在成立婚姻家庭审判庭的基础上,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兄弟法院先进经验,制定了《关于婚姻家庭审判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规定(试行)》、《反家暴工作规范》。
福建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袁素玲认为,福鼎市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婚姻家庭审判庭,对婚姻家庭案件实行统一立案、归口审理,使婚姻家庭案件与涉少案件有机统一,彻底改变原来案件尺度不一、底数不清的状况,能有效解决婚姻家庭案件多头审理的问题。
福建省妇联副主席王秋梅在为福鼎市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授牌仪式上表示,伴随经济发展,社会进入多元化时代,也是社会矛盾凸显的敏感时期。福鼎市法院成立婚姻家庭审判庭,体现了法院维护人民利益、和谐司法的精神,不仅与妇联的工作重点相吻合,也是对基层妇女维权工作的有力支持。这一举措将促成法院和妇联更好的形成合力,把开展好涉妇维权工作纳入到社会管理创新中,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特殊群体的利益,对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具有重要意义。